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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度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2015-04-23 14:26 宣传部  本站原创

近日,中央文明委对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表彰,我校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1年之后,我校第二次获该称号。

 

 

文明创建是学校常抓不懈的工作,在2009年和2011年分别荣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学校根据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部署和总体要求,认真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把文明单位建设的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全校各项工作中。学校通过健全建设机制增强文明创建实效;以校园文化和新媒体为抓手,建设“道德讲堂”,开设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机报等,创新载体平台,夯实建设阵地;开展主题活动,营造建设氛围;研发文化产品,凝练校训、大学精神,谱写校歌、设计校徽、建成校史馆,拍摄廉政文化主题微电影《咖啡@茶》、编辑出版《我写我师》等系列文化作品,陶冶师生情操;实施民生工程和质量工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奖、勤、助、补、减、贷”等资助体系,关注并改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五型五化”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党员标兵示范岗评比等,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通过这一系列有力措施,学校文明创建成绩斐然。师生员工思想道德水平持续提升,涌现了爱岗敬业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朱伟华教授,面对师生生命受威胁时见义勇为的优秀学生、全国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飞腿哥”张槐乾,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的救火英雄、身残志坚的优秀学子吕建等一批师生楷模;师生员工学习风气更加浓厚,近三年来教师获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200余人次,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近300人次;校园更加和谐,环境更加优美,校园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据悉,本批评选中央文明委共授予34个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1159个全国文明村镇、2242个全国文明单位,保留50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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