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政协贵州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令狐兴中,应邀到我校花溪校区道德讲堂作题为《法制文化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讲座。法学院书记蒙黎明出席,法学院院长潘弘主持。3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令狐兴中在讲座中详细讲解了我国法制的起源、发展和作用,并结合典型事例,从法律、法治文化及法治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三个方面,阐述了法律是一个国家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说,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科学和教育的发展,法律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法治文化的核心之一,就是依法而治,是社会民众对社会调节方式普遍的内心认同,法治一旦上升为文化层面,它的核心应当是社会公众对法律、对制度的敬畏和依赖。法制成为解决传统文化、西方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文化平衡点的不二选择。文化可以多元,但不论我们持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总有一些基本的规范不可逾越。法治文化建设是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令狐兴中认为当今立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政府的“公信力危机”;二是老百姓的“安全危机感”。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就要呼吁法治,要培育法治文化,就要做到公权依法行使、教育者高度负责、媒体自律和民众理性。通过法制文化的要义,可以使各种文化的诉求与实际文化的样态走向我们共同遵守的东西。
最后,令狐兴中寄语同学们要向上、向善,做法治文化的建设者、践行者,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一个人的思想天花板有多高,发展的空间就有多大,思想境界就像头上的天花板,哪怕运气再好,发展空间也不可能超越天花板,除非你人生际遇奇特,对你的思想空间进行了重新装修升级。